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叉车租赁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BJGCJBJGS-JZXTP-2024-001) 1. 谈判条件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根据施工需要,所需叉车(见竞争性谈判公告附件一)已具备租赁条件。租赁人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经理部,现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叉车进行邀请竞争性谈判。 2. 谈判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十二届第 86 号);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 部委 2013 年第 23 号令);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 9 部委 2013 年第 23 号令);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8〕698 号);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管理办法》(中国中铁租赁﹝2020﹞374 号)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租赁管理规定》(中国中铁租赁〔2020〕423 号);2.7 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3. 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3.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天河区、越秀区 工程概况:十三号线二期四项目经理部二工区施工区域跨越白云区、天河区和黄埔区,施工里程长度约8.0km;施工范围为罗冲围站、白马岗站、天河公园站、棠下站、车陂站、珠村站、车珠中间风井、马场站(不含)~鱼珠站(已实施)区间,共6站6区间的机电装修施工。 项目施工专业包含通风与空调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动力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监控系统、门禁系统、自动灭火、安防系统、人防防护及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总造价:标段暂定合同额3.2亿。工期目标:2023年6月30日 - 2025年6月30日 3.2谈判内容叉车租赁,详细清单、谈判文件售价及包件划分见附表一。 4. 竞标人资格要求4.1 竞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 相关组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单位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100 万元。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租赁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相应检测证书,且通用重点设备出厂年限 8 年以内,通用重点特种设备出厂年限 5 年以内。 3、租赁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 年~2024 年的租赁业绩至少一份。 4、施工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安全施工能力,操作人员具有有效的设备操 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5、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4年财务报表其中任意一年,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可开具增值税低税率专用发票。 6、租赁方现场要求:投标人必须派遣一名人员常驻招标方,协助招标方施工组织协调及日常资料,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7、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 年至 2024 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 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 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件;不接受在中铁股份公司范围内受处罚、 投诉的投标单位。 履约信用证明查询相关网址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8、其他要求:(1)、租赁商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租赁商名单”(2)、“不合格租赁商名单”不得参与竞争性谈判。具体要求见租赁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谈判公告资格要求。 4.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3租赁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租赁商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租赁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包件的其他租赁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相关地址、相同IP、联系电话和邮箱相同等具有关联关系的。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竞争性谈判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争性谈判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竞争性谈判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审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租赁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租赁商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设备租赁且在限制期内。投标设备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审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 “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审时的判断依据); (19)租赁商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租赁商名单”、“限制交易租赁商名单”中。 5.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5.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及纸质版线下发售同时进行的模式; 5.2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租赁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租赁商请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租赁单位”或“租赁信息”中查询竞争性谈判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具体响应操作指导见网上《租赁商在线投标简易操作指南(新门户版)》) 5.2.3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租赁商,请于2025年1月1 日10时00分至2025年1月 4 日10时00分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2278280937@qq.com邮箱)。竞争性谈判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租赁商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 5.3、投标保证金未按照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租赁商自行承担。 6.竞争性谈判保证金6.1银行转账形式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具体数额见附表一),竞争性谈判保证金请于谈判前汇入指定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竞争性谈判编号ZTBJGCJBJGS-JZXTP-20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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